严以用权,最根本的是使权力行使符合规则、符合制度。我们党和国家制定的规则、制度,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是保障人民利益的。为人民用权,就要集中体现在按规则、按制度用权,不能忘了规矩、乱了章法,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一切由着自己的性子干。有人说,领导干部是高危职业,高危就高危在用权上。权力如火,任性用权,引火烧身,后患无穷。
按规则、制度用权,集中体现在按民主集中制办事。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从现实看,很多领导干部出事,就出在不按民主集中制办事上。一方面,一把手把一切权力都抓在自己手上,独断专行,搞一 言堂、家长制,班长变成“家长”,领导变成“老板”,总以为自己高贵、高明,容不得、听不进不同意见,重大问题、重大决策自行其是,不向集体和上级报告。另一方面,班子成员把分管工作看成是自己的封建领地,固执任性、不好共事,讨论问题,合意就同意,不合意就不同意,集体决议的事,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消极执行、不执行,甚至在干部群众中散布反对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参加省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时,要求我们用好“四大法宝”,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其中特别强调用好民主集中制这“一大法宝”。省委专门制定下发了加强各级党组织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若干意见,针对容易出现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每个领导班子、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带头执行。当班长的,不能任性,要有度量,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在凝聚共识的基础上做出决断。班子成员也不能任性。领导干部,是组织上的人,就要受组织原则的约束。对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想一想在班子中是正能量还是负能量,在干部群众中是好形象还是差形象,是好共事还是难共事,是受人敬还是讨人厌。当官多年,如果这点都没想明白,那确实是莫大的悲哀。一个干部如果把自己分管的部门看作是自己的领地,对组织软磨硬抗,一定不会有好结果,下边的人也不会跟着你瞎胡闹。无论班长还是班子成员,都要找准自己行使权力的位置,当什么像什么,都要有配合意识、服从意识,好商量、好共事。解决不好这个问题,民主集中制不可能坚持好。
按规则、制度用权,就是按党纪国法办事。我们党没有特殊党员,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大家要明白,社会发展到今天,领导干部必须有强烈的法治观念、强烈的法治意识。我们不仅要带头学法懂法,而且在解决问题、处理矛盾时,一定要善于尊法用法。前年我们在搞解放思想大讨论时,提出要树立四种思维和方式,其中之一就是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有的干部习惯于凭经验凭感觉做工作,认为依法办事束缚手脚、程序太多、效率太低,不如行政命令用得顺手。从实际看,依法办事最可靠、最安全、最不容易留下后遗症。我们讲,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法就是笼子,只有依法办事,守好法纪这个底线,才算是把权力关进了笼子里。如果权力行使出了笼子,就会无法无天,就会祸害百姓、祸害组织、祸害国家,也祸害自己。
做到用权不任性,就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价值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只能小心谨慎用好权力,不能一门心思追求权力。权力是把双刃剑,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善用则利国利民,滥用则引火烧身。从善用权就不会高危,从恶用权一定会高危。大家一定要牢记,权力来自于人民,只能用之于人民。越是权大,越要低调;越是权大,越要谨慎。官瘾大,权欲大,野心膨胀,必然会犯政治错误、道德错误,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后跌得头破血流,落得身败名裂。为官者不可能把权力带进坟墓,而权力却可以把为官者送进坟墓。这是无数历史和现实的教训,领导干部必须汲取这种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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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用权任性,也要防止另一种倾向,就是把敢于决断、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与任性等同起来。我们的决策、用人、工作一定要最大限度地取得共识,但不可能是百分之百的共识。本来是正确的事、是惠及民生的事,一有人有意见,就往后退。有些突出问题长期摆在那里,因为怕触及矛盾,不敢碰、不去解决。这都是有权不负责的表现。有的历史学家评价汉文帝和唐太宗,认为汉文帝是个人节俭、有权不为的庸君,认为唐太宗是励精图治、用权有为的明君。当领导干部,追求百分之百满意,什么事也干不成。只要对党和人民事业有利,符合规则,符合制度,问心无愧,就坚持下去。对少数不同心态的意见,对不同认识的意见,既要宽容引导,又不能因此影响工作的推进。该决断的就决断,该推进的就推进。什么叫敢于担当?这就是担当。作为领导干部,还是要有点阳刚之气,即使柔,也要外柔内刚,绵里藏针,认准的事情就一定要干成。不能怕有意见、怕告状,就放下不干。我们有一批干部是有这种担当精神、阳刚之气的,做成了事,也得罪了人,组织上要爱护、保护、重用这种干部。我们要明确一点,有反映不等于有问题。有的反映可能真有问题,有的反映是敢于担当得罪了人。对前者要查处,对后者要保护。不区别看,就会伤了干事干部的心。
用权不任性,才能保持清正廉洁。官以不贪为宝,民以清官为宝。“贪污”两字,很有讲究,“今”“贝”为贪,今天想一下子得到许多宝贝,就会走上贪腐的不归路;“水”“亏”为污,如果总想捞油水,迟早要吃大亏。一些贪官犯事后忏悔,有的说自己犯了滔天大罪,有的说自己确实错了,有的说真后悔当初。但是贪腐没有后悔药,党纪无情、国法无情,犯的事大了,再后悔也难逃党纪国法的制裁。从他们的忏悔中,我们更加感受到了严以律己的极端重要性。
有的人说,干部腐败,主要是贪腐的成本低。其实,贪腐的风险是无法躲避的风险,贪腐付出的代价是自由和生命。贪腐得来的东西,从来都是享受不到的东西。那些大大小小的贪官,敛了那么多财,到头来还不都是人财两空、家破人亡?我们看到一些贪官犯事,既感到痛恨,又感到痛心。有个被查处的领导干部的八十多岁老母亲给我写信,讲得很悲伤,几个晚上想起那些话,心里都不是滋味。这些干部为什么不从古往今来的贪官下场中汲取教训呢?古人都知道,钱财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一些受党教育多年的领导干部,怎么就不明白这个道理呢?由此看来,贪官是最愚蠢无知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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