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纪律讲规矩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的强烈信号。总书记指出,要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然而一段时间以来,部分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随意践踏党的纪律,破坏党的规矩,使纪律和规矩成为摆设,形成“破窗效应”,严重影响党的形象。
信仰缺失、党性不纯。有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虚无,精神缺“钙”,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缺乏信心,更谈不上将其作为理性自觉和持久坚守。有的是非观、利益观、权力观、政绩观出现偏差,不信马列信风水,不问苍生问鬼神。有的随着职务、环境、年龄的变化,“官”念逐渐增强,把自己当“老爷”“为民作主”,对上级负责多、对群众负责少。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对党的政策路线妄评妄议、说三道四,对错误言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还信谣传谣、散布小道消息,严重损害党的公信力。
目无组织、为所欲为。有的党员干部对组织不老实,隐瞒个人重大事项,或以涉及隐私为由搞“选择性报告”,有的把节假日外出当“私事”,搞“失联失踪”。有的对上级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搞选择性执行,有利就抢、无利则推,致使一些改革措施难以落地生根。有的在执行组织决定、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上挑三拣四、讨价还价,摆功劳、撂挑子,没油水不干、担风险不干、太辛苦不干、得罪人不干。有的个人凌驾于党组织之上,违背民主集中制,搞“诸侯制”“家长制”,用人“一句话”、用钱“一支笔”、用权“一 言堂”,听不进不同意见和建议。有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则把公共资源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集体违纪违法,谋取小团体利益。
同志关系庸俗化、小团体化。有的党员干部信个人不信组织,讲感情不讲原则,搞“小圈子”,“抱大腿”,选边站队、跟人跟线,搞感情投资、利益交换。有的与上级领导形成人身依附关系,自觉不自觉地当“家臣”,寻求晋升“捷径”,甚至狼狈为奸、集体腐败。有的结成攻守同盟,公然对抗组织,对抗调查。有的缺乏担当的责任和勇气,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奉行好人主义,当“好好先生”,不敢讲真话、怕得罪人,对该执行的纪律坚持不够,对不良风气和行为抵制不够。
优亲厚友、为政不廉。有的党员干部过不了“亲情关”,治家不严,管不住、管不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被腐败分子打开缺口,身边人成为腐败敛财的“经纪人”,形成夫妻联手、父子上阵、七大姑八大姨共同发财的“家族式”腐败。有的领导干部一旦手握权力,就急于让权力变现,一人当官“全家福”,或在单位安插自己的亲属,违规进人、“吃空饷”,或纵容、默许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在工程承包、项目争取上给予关照,为一己之私而“慷”公家之“慨”。
防止党员干部出现随意践踏纪律和规矩的“破窗效应”,纪检监察机关就必须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将纪律挺在法律前面,让每一名党员干部感受到纪律和规矩的刚性约束,在纪律和规矩面前“探汤则止”,真正形成“探汤效应”。一是责任上肩。切实强化监督执纪主责主业,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责任牢牢扛起来,“既挂帅、又出征”,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牢牢守住维护党纪党规的政治责任。二是加强督查。聚焦重点领域、盯住重要岗位、突出关键环节,加强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另搞一套、阳奉阴违等问题。坚决查处和清退在政治原则上立场摇摆、背离党的性质宗旨、丧失党性观念、败坏党的形象的不合格党员,维护党的队伍纯洁,保持党的肌体健康。三是抓早抓小。对于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甚至是大喝一声、猛击一掌,让干部时刻保持警醒;对于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要动辄则咎,露头就打,防止“破纪”发展为“破法”,“歪树”变成“病树”“烂树”。四是严查案件。坚持法纪面前人人平等,不搞“法不责众”,不搞“下不为例”,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严肃查处违反“五个必须、五个绝不允许”的案件,让纪律和规矩的“高压线”通上“高压电”。五是强化问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一案双查”,对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典型案件,既查当事人直接责任,又查所在单位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使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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