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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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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最大的民生,教育均衡是最大的社会公平,而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难点在农村。柳州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市总人口48%。由于地理和历史原因,柳州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教育发展也不平衡,特别农村边远山区和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水平低的问题较突出,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期盼很高。近年来,我们顺应人民群众期待,大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千方百计破解“农村教育弱”问题,努力实现农村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上好学”,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呈现均衡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创新均衡发展之“策”
  教育思想观念是带有先导性的问题。实践告诉我们,抓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首先必须抓教育思想观念更新。在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同时,柳州着重抓三个方面。一是狠抓发展基础上的均衡。只有教育发展起来了,强调教育均衡才有可能。近年来,相继制定《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一系列文件,组织实施教育发展十大工程,都强调要把发展教育放在优先位置,不断提升农村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全面促进农村教育发展。二是狠抓城乡联动。坚持全市“一盘棋”,将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施城乡联动、以城带乡战略,深化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手拉手”帮扶机制,组织农村薄弱学校与城市优质学校开展对口帮扶,重点扶持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努力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城乡教育相对均衡。三是狠抓工作合力。坚持“十个指头弹钢琴”,出台《加快推进教育发展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教育改革发展绩效考评机制,市、县签订教育改革发展责任状,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加大社会力量办学力度,形成了政府上下联动、各方同频共振的工作合力。

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奠定均衡发展之“基”
  教育发展不均衡根源在投入不均衡。近年来,柳州进一步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大力保障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稳定来源和增长。市财政逐年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每年全市教育支出预算占全市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20%以上,并保证经费投入重点向农村学校倾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村教育项目建设优惠政策,依法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按规定全部用于教育;土地出让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10%的比例足额计提教育资金,重点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等支出;对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予以免收;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65%用于农村教育,其中10%用于学校危房改造。从2014年起,柳州市进一步加大对市辖六县教育的补助力度,按每年每县1000万元的标准给予额外补助。教育经费的有效投入,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使农村学校校舍建设、教学装备配置等条件基本达标,逐步实现基本均衡。

优化整合办学资源提高均衡发展之“效”
  优化整合办学资源是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环节。为解决农村中小学布点多、规模小、条件差和教育资源浪费、办学效益低下等问题,柳州充分考虑区域内学生流动、人口出生和学龄人口变化等情况,遵循就近入学原则,组织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撤销和合并了一批生源不足、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的薄弱学校。为解决边远山区农村小学无寄宿条件适龄儿童及“留守儿童”就学问题,从2009年开始,柳州综合考虑农村当地地理环境、人口变化、经济条件和教育基础等因素,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集中办学试点工作,在每个县均选择了1至2各乡镇开展集中办学试点,逐步实施初中向城镇集中、小学向乡镇集中、教学点向行政村集中,实现了学校布局合理、教育集中投入、教师资源集约,并以此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为不断满足广大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实现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跨越,同时还在各县进行了集团化办学的有效尝试,通过“强校+弱校”“名校+弱校”“名校+村校”等各种模式,进一步提高优质教育覆盖面,促进教育公平。

合理配置教育师资提升均衡发展之“力”
  合理配置教育师资是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农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艰苦,待遇偏低,培训机会缺乏,流动性大,特别是在条件差的山区学校,招不到、留不住教师现象突出。为解决这一难题,采取“县属轮教”的办法,即各县教师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建立县域内教师“县管校用”管理体制,按照专任教师总数10%以上、校长总数2%的比例,以3年为期限,在县域内组织教师在县城与乡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双向轮岗交流。2014年在三江县、鹿寨县先行试点,2015年市辖六县全面开展轮教工作,共有1360名教师参加了轮教。综合采取政策引导、经济补助、住房保障等措施,加大对参加轮岗交流教师的激励。在确保待遇不减、福利不变的前提下,对市区学校到贫困县轮教的教师,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交通及伙食补助;对县乡学校到市区学校顶岗学习的教师,除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外,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补助。通过推进“县属轮教”与“支教和校顶岗学习”,有效缓解了农村教师紧缺问题,促进了教育师资的合理流动和共享,提高了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增添均衡发展之“翼”
  落实教育惠民政策,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让贫困家庭孩子输在成长“起点”,既是守住“保基本”民生底线、推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后劲、缩小城乡和区域差距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在落实国家“两免一补”“营养午餐”等惠民政策的同时,结合柳州实际,在农村学校实施了一系列关爱学生和教师的举措。从2008年开始,在广西率先实施“免费午餐工程”,先行选择融安、融水、三江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实施,市财政每年投入专项资金4000多万元。2011年起,结合推进国家实施的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试点工作,将“免费午餐工程”扩大到全部市辖县,实现了对全市18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全面覆盖。这一惠民政策深得民心,解决了柳州市贫困县农村边远山区孩子因上学路途远无法回家用午餐的问题,对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山区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总体明显增强。坚持在职称评审、教师评优、学习培训方面,向农村教师倾斜,高标准实施农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试点在县城为农村教师建设保障房,切实解除农村教师的后顾之忧,有效稳定了农村教师队伍,促进了农村教育发展。
  (作者系中共广西柳州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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