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以及总队《关于调整确定2021年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有关要求,以“四横四纵”工作机制为依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消防监督力量”、“监管能力”等因素,我大队重新确定了237家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附后)以及585家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名单附后)。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树立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消防设施的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完整好用,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及教育,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员,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特此公告。
附件1:2021年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附件2:2021年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4月30日